苏格兰议会
苏格兰议会成立于1999年,是独立于苏格兰政府之外的组织。
但是,内阁大臣和苏格兰政府的大臣都是从一个或多个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中选出的。苏格兰议会负责对英国政府放权的事宜立法,同时也监督苏格兰政府的工作。
苏格兰议会有权将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浮动3%。在英国议会中有59名来自苏格兰的议员代表苏格兰的权益。
领导人
亚力克斯•弗格森,苏格兰议会议员,议会议长。
组织结构
苏格兰议会有129名议员(MSPs)
办公地点
爱丁堡荷里路德议会大厦
政党
苏格兰民族党:47人
工党:46人
保守党:16人
自由民主党:16人
绿党:2人
独立派:1人
议会议长:1人(以保守党身份当选)
议会职责
负责召开议会内的所有会议,包括首席大臣质询时间、行政辩论、商业动议等。委员会会议包括审计、司法和健康等方面的事务。
议会行使权力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 权力共享
苏格兰议会须赋予并体现苏格兰人民、立法机构与苏格兰政府之间权力共享的原则。 - 负责制
苏格兰政府须向苏格兰议会负责。苏格兰议会和政府须向苏格兰人民负责。 -
开放、亲民、参与
苏格兰议会应当是亲民、开放并能迅速作出反应的,并应制定一套允许人人参与的程序使民众更多参与政策法律的完善、研究及审议。 - 促进机会平等
苏格兰议会在开展日常工作和人事任命方面须弘扬人人机会平等的原则。
关于苏格兰议会的更多信息请浏览
www.scottish.parliament.uk。
